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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3章,去天都(第5 / 6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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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见这位姑娘,打开冰箱,然后开始往外搬东西:“听说你要来,我都为你准备了好多菜。这个是做红烧猪蹄的,这个是东坡肉的,这两个配在一起做烟笋腊肉的…”

看着女人自顾自地开始点着菜,林义都有些木然,好半晌才说:“在我的印象里,这些菜都是你最爱的吧。”

“小时候我吃这些菜时,哪次你漏过空?”每次都是如此,看到林义不想做的时候,她就是用这一招。

或许,还带着些落日余晖般的怀旧色彩。诸如“一下雪,京城就变成了北平”这样的标题颇能打动人心,胡同俨然已经成了一个文化符号。

不过这一路跟着那祯从街口到她的四合院,林义和她说起这胡同感受时。

那祯立在院子门口,轻微探头扫了眼外边,引用了老舍先生当年对北平的断语:

“它污浊,它美丽,它衰老,它活泼,它杂乱,它安闲,它可爱,它是伟大的北平。有着古老历史的城市,大约都会这样错综复杂地矛盾着,这就是BJ的魅力所在吧。”

“果然,卖弄文青我还是不如你。”对老舍先生这话,林义并没有多少认同感,因为他不是胡同人,不曾住过。

“是吧,以前你身后都是些黄泥巴小子,现在应该都是一些经常说“好巧”的绅士了吧。”

林义揶揄着,顺过她的小圆镜,对着自己,指给她看:

“瞧瞧,我还是我,初心未变,容颜未改…”

不过话还没说完,那祯就直接推搡了他一下,想像小时候那样去揪林义耳朵,却一下、两下,怎么也够不着。

“老家来人了,我本来还是有些欣喜的,但你现在尽是些招人烦的模样。”

那祯哪里都好。就是不会烧饭做菜,嘴巴却还蛮叼。

还没来得及品味这个有点过分安静的四合院,她就拉着他到厨房里开始准备今天的晚餐。

“你是不是读书读傻了,才吃的中饭,就要我准备晚餐了?”

林义看着她忙着帮自己系围兜,带袖套,恨不得在她头上敲几个脓包。

不过那祯不是那么好相与的,摸了下打好的蝴蝶结,然后也不曾答话。

“去去去,骗骗其他人还差不多,我屁股都还没沾地呢,你已经谋划着让我做酸辣鱼和啤酒鸭了。”

说着,林义抖了抖占满两只手的塑料袋,早就看透了她的本质。

除了刚见面的“生疏”,两人马上又陷入了一副互相嫌弃的模样,在这胡同弄子里斗了一路嘴,显得有几分亲切。

对于胡同景色和胡同文化。林义上辈子经历的少,有也只是偶尔路过,白天夜里为那些铜臭奔忙着,根本没时间多做停留。

在他印象里,别人描述的京城胡同生活应该是:淳朴、安闲、传统、缓慢的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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