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文笔趣阁
会员书架
首页 >历史军事 >明末逐鹿天下 > 第26章 整治陋习

第26章 整治陋习(第4 / 4页)

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
推荐小说:

第三次警告,劳改徒刑五年。

李志升看着这两个任务,都十分有挑战性,但他有信心第一个完成,争夺知县的位置。

养不起孩子的村民,可以把婴幼儿送到福利院。

一旦发现溺婴,孩子父亲判处劳改徒刑五年,没有父亲就追究爷爷、女方父母等长辈。

第二种陋习是禁止改嫁,封建礼教思想束缚丧夫女性自由改嫁,只允许立贞洁牌坊。

查实任何人阻止女性改嫁,第一次罚银五两,第二次劳改徒刑三月,第三次劳改徒刑五年。

第三个陋习是缠脚,女娃十岁左右开始就缠脚,强制掰折脚,阻止脚正常生长,让脚长成三寸金莲。

我没有工作经验,但因为识字和会算数,被任命为副乡长。

希望乡长平时多教教我。”

李志升听着金银花说他的身世,觉得这个人对他威胁不大,关系处好了有利于日常工作。

“我们先看苏统领给的任务,咱们要想尽办法完成,这对我们两人都有利。”

李志升说完,打开苏河发的任务清单,与金银花一同查看。

乡村中这种陋习少见,农村劳作的妇女不缠脚,少一个劳动力影响太大。

富农才让女儿缠脚,因为士绅只取缠脚的女性。

想要巴结士绅,必须要给他女儿缠脚。

查实家中女儿缠脚,立刻警告要求放开缠脚。

第二次警告,劳改徒刑三个月。

第一个任务很简单,主要是选择积极分子当村长,平时协调一些各村矛盾。

统领府有政策下达,他们负责把政策执行下去,现在优先执行借粮和贷田工作。

第二个任务是清理乡村陋习,主要有三种陋习,并规定了处置方法。

第一种陋习是溺婴,乡村普遍生孩子多,遇到灾荒养不起就溺死婴儿。

统领府拨款建立福利院,专门招募村民照顾被遗弃的婴幼儿。

点击切换 [繁体版]    [简体版]
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