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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20章 新朝制度(三)(第3 / 8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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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些犯下重罪的士大夫,只要辞官,就会被轻轻放过。

新朝的制度完全不一样,前朝以孝治国弄得一团糟。

只靠以孝治国,国家不会太稳定。

新朝除了以孝治国外,还要以法治国。

除了皇帝,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。

他缓缓说道:“立法机构,已经变成议会。

执法机构的三法司,权力还要加强。

三法司,特别是地位最重要的都察院。

只要案件立案,就必须调查到底。

哪怕是首相和左都御史,都没有权利终止案件的调查。

科举为国家选才,但也不能只选择某一地方的人才。

每年各省科举的进士人数,有名额限制。

最低为一人,最高为二十人。”

对于这个数额,文官们都有各自的意见。

苏河直接强压下去,名额之争涉及的利益太大,讨论数天都讨论不完。

三法司作为负责刑律的衙门,不要再用儒家思想查案审案,要用法家思想。

法家的思想,一直都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。

都察院除了皇帝之外,可以调查任何人。

包括皇太子、首相、各级官员、议会议员。

宋明两朝以孝治国,不重视法律,宣称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,刑不上士大夫。

具体的效果,根据科举士子们的反映,今后再做调整。

礼部主要负责科举,苏河已经安排完。

苏河用目光扫过吏部尚书田文恒、工部尚书张德志、户部尚书钱富文、医部尚书孔仁心。

六部这几个部门,没有发生太大变化,不需要在这个场合讨论。

苏河最终把目光,看向都察院左都御史李元正、大理寺卿吴栋林、刑部尚书苏燕的身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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