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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安城美食录 第44节(第2 / 4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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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稚应了一声,拿出几个油纸袋子和食盒给沈小七。

看见纸袋和食盒上戴帽子的兔子商标,陶进会心一笑,不知想起什么,拿起笔在纸上又补了一句。

两日过后,林稚真切地感受到了饕先生的力量。

从前客人也多,但都没有这两日这样络绎不绝,不说一楼的散座阁子全部坐满,就连二楼已经装修好但还没开放的酒肆,也都被坐了个七七八八。

虽然和他想象当中的诗词不大一样,但毕竟是彩虹屁,林稚也很乐于接受,笑道:“多谢老丈倾情相荐。”

阿蓝扯了扯他的袖子,“小郎君,这老丈似乎是那位‘饕先生’。”

就像开饭店的人熟悉各种美食公众号一样,林稚对这位大宋探店博主也不陌生,只是没想到对方竟探到他这里来了。

上辈子母亲的饭店也迎来过不少探店网红,风水轮流转,也转到他这里来了……就是时间上晚了一千多年。

林稚还没想到的是,这位饕先生留了这么长的胡子……吃起东西来,多不方便?

一碗粥激起了谈兴,陶进拿出随身携带的纸笔,铺在食案上,刷刷刷写了起来。

林稚端着腐乳肉和松鼠桂鱼出来,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场景。

白胡子老头左手捋胡,右手握着一支宣笔,不知在纸上写着什么东西,还时不时低头瞅一眼那碗海鲜粥……

莫非,这是在给他煮的粥作诗?

本朝文人墨客素来有这种爱好,比如 “雪沫乳花浮午盏,蓼茸蒿笋试春盘”,这是吃到好吃的春盘了;再比如“鲜鲫银丝脍,香芹碧涧羹”,这是好吃的银丝煲脍和香芹香羹……

罢了,能在古代做这种后世才流行起来的探店活计,多半是个有个性的人,留些有个性的胡子也很正常。

林稚把那空了的海鲜粥碗撤下去,“老丈慢用。”拉着阿蓝走了。

陶进点了点头,彻底进入工作状态,尝一口腐乳肉,写下一句,嗦几根螺蛳粉,又写下一句……

如此洋洋洒洒写了两整页,他打了个嗝,“店主人,劳烦将剩下的饭食给我包起来。”

原先他去探店也会把吃不完的饭食打包,倒不是味道有多令人难以忘怀,只是为了不浪费粮食。而这次却是意犹未尽,真心实意地想要带回家好好再尝一尝。

不知他这锅海鲜粥能得到什么妙趣横生的诗作?

怀揣着这样的好奇心,林稚轻手轻脚把菜放下,探头看了一眼——

“今于林氏酒楼食砂釜鲜粥,味成腴,荐君等试之。”

翻译过来就是:我今天在林氏酒楼吃到了好吃的砂锅海鲜粥,味道那叫一个鲜美,推荐你们都来试试。

这是什么,美食软文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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